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方案的通知
国测法字[2008]8号
局机关各司(室),局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我局制定了落实《意见》要求的贯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测绘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国家测绘局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为确保《条例》的全面、正确实施,根据《意见》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
(一)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
(二)今年7月制定、发布《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规定》,明确领导体制和具体工作机制,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三)办公室负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站时政审核制度,规范重大新闻发布的内容、程序。
(四)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负责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公布工作。
(五)政策法规司按照《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规定》中具体规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程序,建立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三、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六)政策法规司按照《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七)纪检监察室督促各司(室)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公开信息。
(八)局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加强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突出政务公开专栏,增加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栏目;在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
(九)办公室负责全面清理政务信息,开展局公开文件档案的电子化工作,制定政府信息的公开索引目录,为公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供更大的方便。
四、建立发布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机制
(十)政策法规司在《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规定》中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部门,明确保密审查程序。
五、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
(十一)政策法规司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提出、递交、受理、处理、申诉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
(十二)政策法规司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和《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指南》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处理。
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十三)人事司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十四)建立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十五)财务司商办公室落实政务公开业务经费。
七、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纪检监察室会同政策法规司对局属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研和检查;确定信息公开重点单位,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指导、督促事业单位完成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和公开制度的建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