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云港律师网,如果您还帐号?您可以 免费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本站的会员,您可以在此 会员登录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

公告:欢迎光临连云港律师网,请律师会员上传照片!
搜索: 您的位置主页 > 法律法规 > 规章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8-05-24 14:24:34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363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委爆字[20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门:

  2008年1月23日国防科工委召开了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应急办的《关于做好防范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的通知》要求。会上,孙勤副主任就贯彻安委会会议和应急办通知精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为落实会议精神,确保民爆行业生产的安全平稳态势,为春节和“两会”创造一个良好社会环境,现就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地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主体安全责任,要针对春节及“两会”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将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分解,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操作人员。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督促,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切实提高灾害应急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地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完善节日、“两会”期间及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救援措施。事故应急准备要全面充分,要确保通信畅通和应急措施能够有效的实施。确保一旦发生生产事故,能够及时报告、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三、合理组织安排生产

  春节和“两会”期间,民爆企业原则上一律停产,确因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需要而继续生产的民爆企业,需报各地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各项应急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重点部位监控不断线,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任何单位严禁“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严禁恶劣天气进行民爆产品的生产和运输,确保生产和运输安全。

  四、明确工作的重点,提高管理的针对性

  各地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结合安全检查情况,针对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及风险较大的工序设备,采取防范措施并认真实施。同时,还应做到如下几点:

  1、严格控制技术改造工程的施工建设。对处于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恶劣天气情况下的技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严格控制施工建设进度,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进一步做好干燥季节的防静电和春季来临的防雷电工作;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作业现场加强监管,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对于“三违”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以示警醒,保证文明生产。

  3、认真组织设备设施检修和安全检查。各企业要严格执行设备设施检查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注意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冻防护,恢复生产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和三级危险点的巡查工作,停产期间企业必须有领导干部值班,同时做好停工、开工的清扫、危险品入库和安全巡检,确保安全生产。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本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