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云港律师网,如果您还帐号?您可以 免费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本站的会员,您可以在此 会员登录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

公告:欢迎光临连云港律师网,请律师会员上传照片!
搜索: 您的位置主页 > 法律法规 > 规章

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

2008-05-24 17:32:31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684

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 
 
交公便字〔2008〕42号 
 
 
各有关单位:

  新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部2007年第33号公告)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需要对公路造价计算软件进行修改调试和软件市场规范,经研究,决定新办法设置6 个月过渡期,自2008年7月1日起,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行新办法及定额。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本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