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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管可否向公司申请借款?

2010-03-26 14:50:28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708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高管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将自己置于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地位。公司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公司或者子公司进行借款,为自身谋取经济利益,必然会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修改后的《公司法》从公司违禁义务的角度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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