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2008-05-24 18:39:16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6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你局核准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因原注册人______ 已将其转让给________, 现双方会同申请转让注册。 转让人:______(章戳) 地 址:______ 受让人:______(章戳) 地 址: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 附送: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意见: (章戳) 年 月 日 说明 注册商标的转让,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按一定的条件,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并由其专用。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1份连同原《商标注册证》,并由受让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转商标局。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