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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刑民案件上诉期限一律定为10日的通令

2008-05-21 14:43:02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882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刑民案件上诉期限一律定为10日的通令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一、查本院未成立前,各地关于刑事民事案件上诉期限之规定,多不一致,有10日、15日、20日3种。兹为求得统一起见,业经本院呈奉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一律定为10日。
    二、希即遵照执行并转饬所属遵照执行!
 


195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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