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责令书(二)
2008-05-31 22:19:33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4470
行政复议责令书(二) _______[ ]号 申请人 不服你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己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字[ ]第 号),并于 年 月 日送达你机关,你机关至今仍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责令你机关于 年 月 日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并将履行结果书面报告本机关。 如你机关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