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85年6月)
2008-06-02 14:46:56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63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85年6月)
(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马原(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马原(女)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永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孙琬钟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孙琬钟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沈建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沈建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唐德华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唐德华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贤奇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费宗YI为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志刚、于连泽、张耀良、杨学良、石同文、傅刊、南英、奚晓明、王玉琦、李清友、余齐兴、李武清、张混、李鸿铎、郑敏、杨伟、王永承、陈钦一、贾振江、杨洪逵、彭士翔、许丽生、沈关生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战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吴春瑞的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郭振江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姜维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丁慕英、路安仁、乔积蓄、鞠永春、崔进(女)、张之又、张穹、张树根、汪庆传、刘本祥、呼延凌太、姬青云、曹庆晨、有廷之、沈永金、蔡柏松、杨咸艺、张玉树、孙朝英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曲文达、白步洲、贺志仁、惠锡礼、赵峰、陈涛、徐秉谦、卓飞、徐塞(女)、程超明、白仲珊、贾渔萍、王丰、张庆华、沈园新、康德、孙也坪、刘荣先、舟涯(女)、张希鲁、张亚顺、周良、徐国珍、夏龙、李墨林、黎健、于程九、徐意(女)、侯政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任命孟仲仁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免去刘继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职务。
四、免去丁关根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