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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

2008-06-02 16:22:49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586

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
                                                                                                                       
1987年10月10日,国家教委
 
 
    根据《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第四章〈审定原则〉的规定,制定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如下:
    一、教材内容
    1.体现基础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学科的教学目标。
    2.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在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编写不同风格、不同程度的教材,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需要。
    3.具有思想性。结合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共产主义理想的启蒙教育和良好的道德、品格、意志教育。
    4.具有科学性。观点要正确,材料、数据要符合事实。
    5.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精神。根据学生所能接受的程度,适当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新发展。
    6.要从学生所熟悉的环境和事物出发,做到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并注意结合基础知识、基本训练以及实验等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材体系
    1.符合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建立适合学生学习的知识体系。
    2.要使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学科的知识结构结合起来,安排教学内容的顺序、层次和逻辑关系,建立本学科的教学结构。
    3.有利于实现各学科的教学目标。使学生在获取和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促进智力的发展,形成良好的思想、情感、意志和品格,养成科学的态度和方法。
    4.注重本学科各部分内容间的相互衔接和与其他学科内容间的联系。
    三、教材的文字、插图
    1.语言文字要规范、简练、内容要生动活泼、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要注意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语言特点。不要使用方言土语。
    2.照片、地图、插图和图表要和教材内容紧密配合,地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审。
    3.引文、摘录要准确。
    4.名称、名词、术语均应采取国际统一名称或国家统一规定的名称。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简化字要按国家正式公布的字表。
    5.标题、字母、符号均需统一,符合规范。
    6.计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量单位。
    四、音像教材与教学挂图
    1.画面构图合理、主体突出,所表现的内容无科学性错误。
    2.音像、图画所表现的内容要富有教育性,给予学生以美的感受。
    3.要注意教学实效,音像、图画要具有启发性、趣味性,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4.音像教材要符合国家教委电教局颁发的技术质量标准。
    五、教材中的练习和作业
    1.配合教学安排作业和练习,内容要体现教学目的和要求,分量要适当,不要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2.作业和练习的安排要有层次,适应不同程度学生的需要。
    3.作业和练习的内容、形式要多样。要重视观察、实验、动手制作和社会调查,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尽可能利用简便易行的器材和已有的条件。
    4.作业和练习要注意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生产实际,引用的事例,数字要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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