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4日晚7时许,男子李某攀爬火车被高压电击伤,造成9级伤残。近日,在北京铁路中级法院调解下,北京西站一次性给付李某4.3万元。此前,李某向北京铁路局和北京西站索要赔偿21万余元。
2006年3月,西站与李某签订协议,西站除支付医疗费外,另付李某交通费、生活费1800元,以后互不追究责任。此后
北京铁路局认为,李某违反规定攀爬,是造成其被高压电击伤的主要原因。西站垫付医疗费。
法院认为,因无法准确判断事发时李某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最终,驳回李某诉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发现,李某生活贫困,且西站管理有疏漏。经调解,西站同意给付4.3万元。(记者吕佳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