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不认可拆迁协议政府强推“株连拆迁”
10月10日,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外,建筑工人正在对包围白虎头村的围墙进行最后的合拢。围墙内还剩50余户村民拒绝拆迁,围墙外竖立着高档楼盘的广告。
“十一”长假过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著名景区银滩公园吸引了不少慕名而来的游人。沉醉在沙滩和海水中的人们不会想到,距离公园东门仅百余米的地方,一场惊心动魄的司法强制拆迁正在上演。
10月8日清晨,31岁的白虎头村村民许勇恍如经历了战争大片中的一幕。早上5点多,还在睡梦中的许勇被一阵响声惊醒,他抬头望向窗外,上百名警察将他和邻居的住宅楼团团围住,昏暗中,几个大灯将小楼照得通亮。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从楼顶和一楼进入的防暴警察锯开门锁,一下将他按倒,给他铐上手铐,带到楼下的车里。
出楼门时,许勇看到邻居何显福一家4口人也被警察铐着带了出来,老老少少有的还光着膀子、穿着内衣。执法人员安排搬家公司将屋内家具物品搬出后,迅速将位于银滩路的这几栋靠海住宅用机器推倒。
直到房子变成一片废墟,何显福依然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如果政府的拆迁合法合理,我早就签了,但现在政府的行为不合法也不合理!”他说。
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征地大事,怎么村民都不知道
白虎头村之所以卷入这场拆迁风波,是因为北海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银滩改造和建设工程。
北海市市长连友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在银滩中区留下了大批与“天下第一滩”美誉不相称的房子,既不符合北海城镇化建设要求,也不符合把银滩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海滩旅游度假景区的需要。根据北海城市发展规划,新的银滩景区将要建设一批高级酒店和商业娱乐街区。2007年年初,北海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对银滩进行大改造的重大决策。
据介绍,该项目涉及用地面积4011亩,分为拆迁改造区和安置回建区两大区域。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涉及银滩镇咸田和白虎头两个村委会、共4个自然村的拆迁户1525户,人口5000人,拆迁房屋建筑总面积约21万平方米,是北海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史上单次房屋拆迁涉及人口最多、拆迁建筑面积最大的一次。
占地750亩、总人口2850人的白虎头村是此次拆迁改造工作的重点。北海市政府宣称:2006年,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白虎头村委会根据群众意愿进行了确认,对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无异议,不申请听证。村委会原主任冯坤代表白虎头村签署了不申请举行听证会的说明,消息传出后,引起了村民的愤怒。
“可以说,95%%以上的村民当时都不知道征地这回事,是村委会几个人偷偷地搞的。”何显福表示,他一直觉得政府这一行为不合法,所以一直坚持到现在。
像何显福这样,一直拒绝签署搬迁协议、始终坚持留在白虎头村的村民,有60户、200来人。那么,当初对村里土地征收一事不知情的,是否只是这一小部分“钉子户”呢?10月10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位于北海市金海岸大道的北背岭回建区,对已经搬迁的村民进行随机采访。在记者走访的6户白虎头村搬迁户中,有5户村民表示,村委会从没有就征地事宜征求过他们的意见。居住在回建区3区的林先生说,“村委会跟政府签了什么协议,我们根本不知道,根本没有跟村民沟通过这件事。”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如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从2007年开始,以许坤、高世福、高剑波、蔡建月为代表的部分村民,对银滩改造和建设项目,提出了全面质疑。最首要的问题是,对征地这样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大事,村委会既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此举剥夺了村民的财产权、知情权和听证权。
村民法律维权均以失败告终
2007年,许坤等人委托了北海市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白虎头村土地征收问题的案件,但很快,北海市司法局介入,劝说该所律师退出代理。
虽然官司没打成,但许坤在这次维权行动中,获得了一份关键的资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六批次征地的批复。这些批复的内容,成为村民质疑政府拆迁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银滩中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土字[2006]41号)中写道:银滩中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业主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涉及用地3900.22亩(约260公顷)。
《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3项明确规定,征收70公顷以上土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该项目完全超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审批权限。但是,北海市政府及市土地储备中心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法,将上述土地分3天、6个批次,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申请,从而获得了批准。
在没有律师代理的情况下,白虎头村村民自行组织起来,从2008年开始,就北海市关于白虎头村的规划手续问题,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出在办理规划手续中违背程序的问题,但均被政府和法院以规划虽存在瑕疵,但不足以证明违法,而驳回了村民的诉求。
同时,村民还就村委会原主任冯坤、村委会副主任林章海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征地协议的违法行为,多次向司法部门反映,但是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法院及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未立案。
后来,村民从北海市银滩改造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3月4日下发的《关于限期完成银滩改造和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北银改建[2009]2号)中了解到,银海区政法委、法院都是银滩中区改造拆迁的责任单位。“政法委、法院都成了拆迁的责任单位,哪里还有司法公正可言呢?”村民林文兴问道。
2009年12月,北海市建委作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要求村民许振奋等人接受土地中心的拆迁补偿款和其他安置条件,并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迁出房屋,将被拆迁房屋交土地中心拆除。许振奋等多个村民不服,向银海区法院起诉,法院一审作出维持北海市建委的裁决。村民们上诉至北海中院,结果也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白虎头村村民的一系列法律维权行动均以失败告终,等待他们的,是法院执行强拆的通知书。
无奈的民意抗争
2008年8月,正逢白虎头村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处在拆迁进程中的这次选举,引起了2000多名村民的积极参与。
白虎头村村民谢庆国是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村民代表的。他说,因为对前任村委会主任冯坤在拆迁过程中损害村民利益行为的不满,经过3轮选举,在土地维权中表现积极的许坤,以超过半数的投票,被选举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
村民希望能通过民主自治的形式与政府沟通,表达他们的民意诉求。但很快,他们发现,这种期盼并不实际。“在村里要行使民主权力很难的。”村民代表李长兰说,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时,尽管每次都邀请“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记者注)成员列席,但村委会干部除许坤外,其他人一直拒绝参加。
2009年3月21日下午召开的白虎头村两委联席会议上,8名村干部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处置了德福楼、村委会办公大楼等十处集体资产。随后,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镇长陈勇要求白虎头村村委会主任许坤交出村委会公章,并将白虎头村村委会公章交给村委会副主任林章海保管,林章海接过公章后,立刻签合同并盖章处置村委会的资产。但身为村委会主任的许坤,一直拒绝在《北海银滩中区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
白虎头村为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对不经村民代表大会处置集体资产的行为声明不予承认,并通过由村委会主任许坤暂时保管村委会公章的决议。随后,村民代表拿着决议找到镇政府,银滩镇政府迫于压力,同意村委会公章交由许坤主任暂时保管。
许坤很快为他的维权行动付出了代价。2009年4月3日,中共银海区银滩镇委作出了“关于给予许坤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理由是许坤的行为给银滩改造和建设拆迁攻坚工作带来了极大阻力……许坤身为共产党员、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不遵守党的纪律,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其行为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2009年4月29日,村委会干部冯君团、蔡中雄、冯坤等5人在村委会主任许坤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合同,盖章领取了北海银滩中区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