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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从车船税立法到治堵都离不开法治精神

2010-12-20 09:56:07   出处:新华网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2251

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南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近日向社会公布了公开征求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的结果。结果显示,在收到的近10万条意见中,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意见占54.6%。这从一方面说明了“开门立法”的重要性;另外,也证明车船税法草案虽然在公布之前虽然征求了多个省区市、部委及厂家的意见,但未能通过媒体广征民意不能不说是一种缺失和遗憾。

近期同样受到高度关注的是北京市有关部门针对治堵新政征求民意的举措。由于治堵政策征求意见稿涉及面比较宽泛,关键条款表述得不是很详细,因此民众意见也显得很分散:有认为公车改革应当加大力度的,有认为公交建设应当加快步伐的,有认为交通管理水平应上台阶的,有针对道路交通硬件设施建设的,也有针对表述模糊的“限行”“控制机动车增速”“收拥堵费”的。

在记者看来,公共政策最重要的是遵循法治的精神。对于北京已经实施的尾号限行和有可能要实施的某些路段单双号限行,可以找到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但是自从北京市先后实施单双号限行、尾号限行以来,一直没有权威立法部门对道交法的相关条款有没有如此大的“权力”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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