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门”进入“深水区” 驾校校长状告跟帖人及“同名”网友
引发17万点击量、3000多人回复的《**驾校历险记》帖文不仅让发帖人吃了官司,还引发了第二波诉讼,涉案驾校校长束道美将一位跟帖人及一位同名网友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一并被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还有帖文的首发论坛——合肥论坛隶属的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肥肥网络)。
回顾
一帖引来17万网友关注
·发帖时间:2010年7月30日13:46分
·帖中人物:朱女士(网名“霸王玩”)和束某某
·帖文内容:某驾校分校校长束某某在KTV里言行不轨、动手动脚、还强行用嘴喂朱女士爆米花,朱女士借口上厕所摸黑从KTV的楼梯跑出来。事后,她的丈夫前往驾校交涉此事,不想挨对方打。
朱女士这篇3000多字的控诉帖立即引发“强势围观”,至今年3月6日,该帖引发17.4万的点击量,3000多人做了回复,大多网友都强烈谴责了束某某及驾校。
此后,束某某一纸诉状将朱女士及合肥论坛所在的肥肥网络告上法庭。包河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朱女士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发帖内容的真实性,且帖子给束某某带来了负面影响,遂判决朱女士及论坛通过媒体刊登向束某某的道歉函,并赔偿束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公证费800元,肥肥网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败诉后,朱女士表示不上诉。束某某及肥肥网络提出了上诉。束某某上诉认为,赔偿数额太少,肥肥网络上诉认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在接到束某某及驾校的交涉后,他们隐去了驾校及束某某的名字。
悬疑?
1 跟帖人成被告,他究竟说了什么?
2 原告是如何得知跟帖人的真实身份的?
3 那位网友“束道美”究竟在网上说了什么?
进展
“驾校门”当事人联络不上
昨日,记者联络了“驾校门”双方当事人,但两人手机均联系不上。由于朱女士没有上诉,二审法院仅对上诉内容进行审理,所以该案的法律事实已经基本明确:朱女士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发帖内容的真实性,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束某某的名誉权。
据束某某的代理律师陈建军介绍,束某某确实不是驾校分校的校长,这起案件已经在二审当中,对于当事人的情况他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