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恶势力团伙15人中,两人死刑四人死缓,其余获有期徒刑
昨天下午,重庆市第五中院依法对谭礼彬、叶开敏等15名被告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杀人罪等15个罪名一审宣判。第一被告谭礼彬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行贿等7宗罪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第二被告叶开敏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杀人罪等5项犯罪,获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唐川、唐金万、廖宗叶、李林被判处死缓,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云南贩毒辩称去旅游
法院查明,1997年11月至2008年10月,谭礼彬、唐川、叶开敏、赵葛伟、廖宗叶等15人在沙区、南岸区、渝中区、巴南区等地实施了放火、聚众斗殴、抢劫、运输贩卖毒品、故意伤害、赌博、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
2007年4月,谭礼彬、唐川安排唐金万等人到云南芒市购买20对(每对约700克)海洛因回重庆贩卖。唐金万、廖宗叶等人借此机会,还私自出资购买了4对海洛因。从云南运回重庆途经瑞丽时,被警方当场查获毒品共计近1.7万克。
2008年10月,老大谭礼彬介绍叶开敏与代光火(已判刑)认识,教唆该二人共同贩毒。随后,叶开敏、代光火安排手下驾车前往云南景洪市支付毒资,并取得毒品后运回重庆,在普洱被警方抓住,缴获海洛因7012.7克。在审理中,谭礼彬辩称这些人去云南是为了“耍泼水节”。
另外,以谭礼彬、叶开敏、唐川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于1997年11月至2008年10月在沙坪坝区、南岸区、渝中区、巴南区等地还实施了故意杀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抢劫等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