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与张先生打离婚官司,但谁都不想抚养4岁的儿子。庭前调解过程中,他们决定,让法庭竞拍抚养费,出价高的人可以不抚养孩子。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女士诉称,她与张先生均是再婚。2000年11月,双方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豪,现在已4岁。由于婚前感情基础一般,婚后张先生又经常不务正业,酗酒、对家庭不管不问,还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她认为,现在双方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由于她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固定住所,故没有能力抚养小豪,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小豪由张先生抚养。
张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但小豪现在还小,不能离开母亲,如果小豪由他抚养,会给他的工作带来影响。张先生希望小豪归张女士抚养,并愿意每月给小豪300元生活费。
据悉,庭前调解过程中,张先生和张女士对于小豪的抚养问题争辩不休。双方最终决定,将采取当庭竞价的方法来解决小豪的抚养问题,出价高的人可以不抚养孩子。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记者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