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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手机月租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回函解释

2008-07-23 10:41:35   出处:人民网-京华时报   发布人:杨周律师   浏览:3036

 

    认为移-动、联通两大通讯商收取月租费不合理,律师董正伟致信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后者公布制定月租费的法律及科学依据。收到董的这一请求后,工信部回函做了一些解释。昨天,因对其中一些内容有意见,董正伟提出了行政复议。

    律师董正伟认为,手机月租费的收取情况,关系到广大手机用户的切身权益,是一个

重大的公共利益问题。当初手机用户量少,月租费作为一些政府性收费项目可以弥补国家通信产业投入不足。“社会发展到今天,手机已经成为普及的通信工具,手机月租费是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科学根据?”董正伟说。

    今年6月17日,就自己的上述疑问,董正伟向工信部申请信息公开。7月,董正伟收到了工信部的回函。昨天,董正伟公开了该份回函,他说:“工信部作出了积极回复,是社会进步的一个体现。”但他同时认为,工信部的答复中信息公开不全面,因此提出复议,要求工信部进行补正或纠正,同时就是否取消月租费进行论证,依法召开听证会。

    问题及回复

    董正伟:中国移-动、联通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是多少(含C网)?

    工信部:通信企业的市场份额,是通信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能公开。

    董正伟:支付手机月租费的用户是多少?

    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备案的统计调查内容中没有“手机月租费用户数目”这一项目,依据规定,也不能要求企业提供。

    董正伟:月租费的定价依据和程序是什么?

    工信部:1987年、1994年,主管部门先后两次下文,将手机资费规定为月租费、通话费的二部制结构。而目前,通讯企业已经推出了有月租费的方案和无月租费的方案供用户选择。资费制定程序问题,可以到工信部网站查询。

    董正伟:在通信企业盈利指标中,月租费占多大比重?月租费能否取消?

    工信部:关于月租费能否取消的问题,属于政策咨询而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您通过适当的渠道提出该问题。(记者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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