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自5月1日凌晨起,各地交警执行夜查酒驾任务,一些“以酒试刑”的司机当场被查,成为当地“醉驾入刑”“第一人”。
5月1日凌晨,被查获的司机在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等待问询。当日凌晨,一位内蒙古司机因醉酒驾车,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这位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也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这是被查获司机的“酒精检验报告”(5月1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不但要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禁驾”。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由于李俊杰并未对此提出听证的申请,在被查获3天后,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李俊杰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详细
1日晚从上海警方获悉,36岁的车主须先生当天因酒后驾车,造成数人受伤,已被上海警方查获。经初步鉴定,须先生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3毫克,涉嫌醉驾。 >>详细
重庆首例涉嫌醉酒驾车的司机被交巡警带去取证。 警方供图
5月1日零时4分,重庆沙坪坝区西永交巡警平台在西永大道设卡检查醉酒驾驶,司机廖某涉嫌醉酒驾车被查获,经初步检验,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0mg/100ml。据悉,这是醉酒驾驶入刑实施后,重庆查获的首例醉酒驾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