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装店内看衣服时,许多女性都习惯将背包或钱包等随身物品暂放一边,这样做会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近日,钟楼法院审结的一起盗窃案中,一男一女两个聋哑人因合伙盗窃服装店内顾客的钱包而获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商某(男)和于某(女)约定合伙到服装店内行窃,由于某假装看衣服做掩护,由商某实施盗窃。两人于2010年10月30日在位于常州市一繁华商业街的两个服装店内采用约定好的手段进行盗窃,窃得两只,其中一只钱包内,内有人民币800元及存有人民币804元的理发店现金卡1张。另一只钱包内有人民币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并认为,被告人商某、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的行为属共同犯罪。考虑到两被告人均为聋哑人,依据法律规定,聋哑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处罚。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商某和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编辑:于佳宜|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