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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因感情纠葛放火烧家获刑两年半

2011-08-24 09:21:45   出处:中国法制新闻网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2245

 今年5月,年仅24岁的未婚妈妈赵晓蕾和同居男友田某发生感情纠纷,一气之下放火烧毁二人租住的房子。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赵晓蕾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赵晓蕾系河南人,初一辍学后,辗转河北、广西、浙江等地打工。2006年在广州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男友田某,之后二人感情迅速升温。2008年,两个年轻人来到上海打拼,共同租住在青浦区塘郁村。一年后,赵晓蕾未婚生育为田某诞下一女,但始终没有领取结婚证。女儿的出生并没有为他们的幸福锦上添花,相反,却拉开了悲剧的序幕,二人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休。渐渐地,田某认为赵晓蕾在外有了情人,而赵晓蕾则一直对两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的事情耿耿于怀。在日复一日的争吵下,二人感情日益淡薄。
  
  今年5月18日上午,小两口又为琐事争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期间田某还拨打了110寻求调解。警方的调解并未平息这场纷争,仍在气头上的赵晓蕾想抱着女儿一走了之,但田某坚决不同意,还施以言语威胁。对田某已毫无留恋的赵晓蕾,便趁田某外出购物之际,把家里的食用油倒在床、沙发等家具上,然后用打火机将床单点燃。火灾发生后,赵晓蕾带着女儿离家躲在附近。回家的田某看到房屋冒烟,以为赵晓蕾和女儿在屋内,还试图冲进火场救人。当日,赵晓蕾即被警方逮捕。
  
  法院认为,赵晓蕾未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而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因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依法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赵晓蕾将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牢狱的代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梁辉| 中国法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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