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二胎,大学教师杨先生丢了工作,还要面临被征收社会抚养费24万余元。认为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海淀计生委)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显失公平,杨先生和妻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记者昨日获悉,市一中院终审驳回杨先生的起诉。
2009年12月21日,杨先生的第二个女儿降生。因为生了二胎,杨先生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解除教学岗位聘任,成了“下岗教师”。2010年9月,海淀计生委又做出决定,对杨先生夫妇按照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征收社会抚养费24万余元。杨先生拒绝交纳社会抚养费,并和妻子将海淀区计生委告到海淀法院。杨先生起诉的理由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里规定的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不是“强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且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违法生育”这个词,征收如此高额的社会抚养费,显失公平。杨先生请求法院撤销海淀计生委涉案的具体行政行为。
海淀法院认为,杨先生夫妇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经二审审理,市一中院驳回杨先生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编辑:梁辉|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