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至8月,江苏宿迁出了一个“电瓶大盗”,百天时间里疯狂偷撬电瓶200余块,偷盗电动车6辆,作案范围更是遍及该市各个角落,犀利至极,为市民痛恨。31日,记者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位“电瓶哥”终于栽了,宿豫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家住宿迁市沭阳县的李某,家境贫困,但本人却懒惰成性不务正业,妻子离他而去并丢下一年幼的孩子。2010年4月21日至8月12日期间,李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于深夜潜入宿迁市宿城区、宿豫区、沭阳县、泗阳县等地盗窃作案19起,屡试不爽。尝到甜头的李某自然不会放弃这个“香饽饽”,依旧按照计划实施盗窃。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的,在一次作案完毕运输赃物返回的途中,被值班民警逮个正着,遂被押送至公安局。曾经犀利无比的“电瓶哥”如今威风不在,面对办案人员的审问,李某交待了自己全部犯罪行为。经盘查鉴定后,李某盗得电动车、电动车电瓶等物品总价值人民币5015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案发后能够向司法机关如实坦白自己参与的盗窃罪行,并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
编辑:梁辉|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