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编造恐怖信息“逗”警方
2011-11-28 08:29:45 出处:《京华时报》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788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曾在宾馆工作的张某向原老板讨薪未果,遂产生报复心理,两次拨打110报假警称宾馆内有人放置炸药。昨天记者从西城法院获悉,张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检方指控称,2011年7月份,张某先后两次在西城区牛街路口附近拨打公安局报警电话,谎称有人在西城区某宾馆内放置炸药,欲将该宾馆炸毁,致使公安机关两次调遣大量警力前往该宾馆进行排查,并造成宾馆住宿客人惊慌混乱。
半个月后,张某被警方查获。据悉,张某原是该宾馆员工。张某自称,因宾馆原经营人欠他5年工资10多万元,后宾馆转让给他人,他找不到原负责人讨薪,遂产生报复情绪。
法院审理认定,张某故意编造关于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并报警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半。★
(《京华时报》 2011-11-28 星期一 第010版:北京·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