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 “12.1” 武汉 光谷雄楚大街建行一网点门前发生的爆炸案。这场爆炸案导致2人死亡、15人受伤,涉及3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12月1日,光谷雄楚大街建行一网点门前发生爆炸,致2死15伤。半个月后,也就是12月16日,犯罪嫌疑人王海剑在武汉一家医院被抓获。将与王海剑同时出庭受审的,还有两名嫌疑人:29岁的王伟和26岁的王安安。
据起诉书披露,在建行网点门前爆炸案前,王海剑伙同王伟、王安安一起参与了抢劫运钞车预谋,三人进行分工:确定由王海剑选择目标银行、安放爆炸物,并在运钞车到达银行时通过遥控引爆装置;由王安安化装成保安上前抢钱箱,并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由王伟负责接应。此后,王海剑先后与王伟、王安安到目标地测试遥控引爆装置,并通过网购为王安安买了保安制服。但是,随后的去年8月,王伟、王安安突然因害怕,表示不再参与犯罪,王海剑却仍然明确表示将继续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王伟、王安安均没有采取阻止行为。去年12月1日下午5时30分许,王海剑单干实施了这次爆炸,致2人死亡、15人受伤。
现在庭审正在进行,200多家媒体进行旁听,记者在上午庭审结束之后,将继续为大家带来报道。(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