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12日电(记者杨金志、何欣荣)力拓公司11日发布声明称,中国公安机关对胡士泰等四名力拓员工的侦查已经结束,案件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力拓员工的多名律师也分别表示,截至11日下班时,案件已被移交检察机关。
2009年7月5日,力拓铁矿石部门中国业务负责人胡士泰等四名员工,因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罪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当年8月11日,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同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案件,经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可依次延长到3个月、5个月和7个月。力拓案已经经历了两次延期。
力拓公司表示将继续保持与被扣留的雇员家属定期联系。
11日晚6时许,力拓案涉案人员的多位律师也分别告诉记者,案件现已经被移送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这意味着该案已结束公安侦查阶段,转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