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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逼我不认父母”

2010-07-23 09:09:08   出处:中国青年报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829

四川会理县征地拆迁“株连”百名公职人员

会理县部分征地拆迁户直系亲属涉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名单。李国明 摄

保工作还是保房子?认领导还是认母亲?6月以来,四川省会理县许多公职人员不得不去做这些二选一的难题。

2010年6月7日,会理县出台了《关于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包户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追究办法》)。《追究办法》规定,未按时完成或协助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为被征地拆迁人直系亲属)调离工作岗位、扣发绩效工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5月15日下发紧急通知,“对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乡村教师:这个政策逼我不认父母

6月,正值期末考试、教师忙碌之时,但会理县红旗区某小学教师赵天亮(化名)却被迫在家里闲着。

赵天亮因母亲未在土地征收协议上签字同意,被学校停课回家,做母亲思想工作。

他透露,6月初,会理县各事业单位领导都向单位牵连人员传话,6月30日前,如果做不好家属的工作,依据《追究办法》,都将面临调离工作岗位和停职的危险。

《追究办法》第5条规定,被征地拆迁人父母、配偶、子女、女婿、儿媳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安排其限期协助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发该工作人员2010年度工作性津贴或奖励性绩效工资。

赵天亮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没能让母亲签字同意,他将被扣除5600元绩效工资,“这是我半年的绩效工资”。

《追究办法》第6条还规定,被征地拆迁人直系亲属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发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2010年度50%的工作性津贴或奖励性绩效工资。那么,如果赵天亮没完成说服母亲签字的任务,学校领导工资也会被扣除2800元,区教育局长被扣除1400元,也不能评优评先,而且要逐级究责。

为此,学校校长、副校长等其他领导都找赵天亮谈话。“他们对我说,不要牵连那么多人和你受苦,如果牵连我们的话,年终把你职称评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对于赵天亮而言,职称被评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就意味着自己又要被扣掉1500多元的工资,且3年内他将没有评职称的资格。

赵天亮告诉记者,现在领导天天找自己谈话,压力很大。和记者交流过程中,赵天亮话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一个“烦”字。赵天亮和父母亲住在一起,所以每天时不时和母亲提起签字的事情。

“这个政策太土了,简直是霸王硬上弓,逼我不认父母。”赵天亮说。

因为这事,赵家已经有3人受到“株连”。尽管面对亲人停职扣薪以及与领导可能产生矛盾的威胁,母亲王女士的态度依旧很决然,她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领导应该拿符合国家政策的文件来找我谈,不应该强制我儿子。我的事情和儿子单位没关系,和单位领导也没有关系。”

据王女士介绍,负责拆迁工作的领导一直没来家里找她协商,村里也只召集过一次,让大家去签字。

被“株连”的赵天亮并不孤独,会理县红旗区某中学教师刘艳红(化名)也是文件所“株连”的对象。相比赵天亮而言,刘艳红是“幸运”的。

“我6月初被停课,停课一星期后,虽然我母亲仍没同意,但我复课了。”她说,“主要是当时我们学校老师紧缺,有一些老师都休病假了,而因直系家属不同意征地拆迁受牵连的老师有3个。为了维持正常的教学,校长决定让我们3位老师一边上课,一边做亲属的工作。每天下午4点前,我们得向校长汇报情况,校长则每天下午5点前向教育局汇报情况。”

“我们不是县政府所征土地的户主,却要扣我们的绩效工资,取消我们的评优评先资格,这完全不合法,真像古代的株连九族。”刘艳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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