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乡下十字路口
我骑电瓶车由南向北行驶,(路是乡下的路,南北路是水泥路,比较宽一点,东西路是小石子路,比较窄一点)经过十字路口时,对方骑自行车由东向西突然冲出来,因为对方速度比较快,我避让不及下,我的电瓶车碰了一下他的车后轮,随后他就摔倒在地上,一看是认识的,还是亲戚。所以当时就没有报警,送医院后来报警,派出所到现场看了一下,认为没有原始现场,现在在医院里治疗,请问一下,我有多少责任?
张向东律师 积分:915 | 回复时间:2008-08-18 16:41:52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应由你们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你可和对方协商分担相应的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