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厉庄镇
我哥哥经过人家介绍和一个女孩相亲了。经过一年左右,有了孩子。在着期间,我家已经给过地方习俗的要求!加上女方哥哥结婚借的一万,这一年给女方的钱得有五六万。我们是农村人,家庭一年收入不到一万,又加上我上大学,他们如果结婚算上所有设备,我的家庭已经承受不了,得四处借钱,可是就在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左右,女方竟然把孩子抱走,说不给四万就不把孩子抱回去,就不结婚!请问律师,这属于什么行为,属于借婚姻索取财务吗,我该怎么办,如果把四万给他们,我们家就只能卖房,我现在就是贷款上学,为的就是攒钱给我哥哥结婚用!请有关律师尽快答复,我怕我太激动,回去直接找人去枪小孩,我是不是该找警察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