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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2011-10-16 20:41:43   咨询人:lqhyyyy  浏览:3154  律师回复:1
事发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
您好,日前我与一工友在建筑工地因工作发生口角,对方拿扳手砸我的头,致使我的太阳穴旁砸开一个大口子,当场血流不止,我觉得我的人身受到威胁,上去夺他扳手,两人扭打在一起,对方肋骨骨折。我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回复总数:1 律师回复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回复时间:2011-10-19 12:44:51
你好,要赔偿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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