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云港律师网,如果您还帐号?您可以 免费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本站的会员,您可以在此 会员登录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

公告:欢迎光临连云港律师网,请律师会员上传照片!
搜索: 您的位置主页 > 在线咨询 > 就<<她们应不应该承担责任?>>一事

就<<她们应不应该承担责任?>>一事

2008-08-26 17:16:08   咨询人:rain  浏览:2897  律师回复:1
事发地点:宿迁市
张静波律师
   你好:
首先谢谢你的回复!说明一下当时朋友是以介绍工作,物流公司里上班,说还有一个朋友也在那里工作。到了那里后,说要先培训一个星期;也就是听他们讲课,了解公司的模式和制度。讲课内容是:三商法、工厂到消费者、五级三阶制、超越回归制等等。让你加入公司前必须购买公司的产品上线,还说他们每个人都购买了多少套产品;促使你去购买公司的产品上线。你购的产品越多,钱就赚得越多。没上线之前还说产品随时可取,待上线后又说产品等到一定级别才可领取。
 江苏卫视播放《人间》之“美人计”与从事的所谓直销是一样模式和制度,方知上当受骗,这就是传销。后来的事在前面已经述说了。。。
回复总数:1 律师回复
回复时间:2008-08-27 08:48:22
传销是通过下线获取非法利益,你所说的情况不仅涉嫌传销,而且涉嫌诈骗,——交了钱拿不到产品。建议到公安机关报案。
只有律师可以回复,请认真回复,回复内容代表你的水平和形象 发布回复
您不是律师会员或您未登陆,请登陆后回复!
本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