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东方医院
3月15日我孩子放学后发烧!后来我们去东方医院治疗!医生给他开了点滴和退烧药,打完针回家睡觉前我给孩子服下了退烧药后,孩子呕吐并出现头痛症状!次日早上当我打开药的包装准备给孩子再次服药的时候却发现药里有类似塑料胶皮透明带有金属的杂物!大概有黄豆大的颗粒状!后来我于东方医院的负责人还有厂家联系了!当时他们说给200-- 500元的赔偿后让我把证据给他们,我没有同意 !我提出带孩子检查并要求做药检!可是东方医院说他们没有责任!让我于厂家联系!我自己也找了药监部门检验!可是东方医院说同批号的药品数量不够检测的!至今也没有办法检测这个药品是否对孩子有没有危害性也没有带孩子检查或给予任何的赔偿!我想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维权呢?请多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