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区
我们在墟沟买了一套商品住宅,总价31万,交了20多万,余款由开发商从银行贷款。交了首付款后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房管局的契税还没有交,销售商的售楼小姐让我们改签合同,说我们买的501其实是401,501有人交了定金(但没签购房合同),要是不改签的话就要补3000块钱,否则她们就是一房两卖。我父母都不愿意,说这买房子有讲究,说什么都不改合同,现在两方协商很不愉快,售楼小姐态度也不好,说即使我们不买了也要把合同改过来,把我妈气的够呛。销售商不给我们开证明,我们就没办法到房管局交契税,这事就一直拖着。我妈说反正我们的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一切都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错误不在我们,房子明年8月才交,就拖着吧,我妈说的也不是没道理,现在我想咨询一下老师们,要是开发商不开证明我们就不能交契税了吗?!如果真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办呢?!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