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灌南县
县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我家的土地拍卖给因经济纠纷起诉我的原告人,还有法院在不情的情况下叫县物价局去把我家的土地做了估价,而且所估价格不符,现在我家土地使用权已经属于原告,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回复时间:2008-10-17 20:31:38 你强调不知情,也要分别对待。如果法院无法与你联系,不能因此就不执行呀。 | |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 回复时间:2008-10-17 15:37:19 法院肯定是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强制执行才拍卖你家土地使用权的,如果判决书没有问题,估计土地使用权你是要不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