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东海石榴
我于两个月之前一天下午,骑摩托车沿着往家走的路上,为了躲避对面来的货车,(由于农忙,所以路面二分之一被他家晒了黄豆,并且在路中用石头隔开),直接撞在石头上,我摔在黄豆中,造成了我右脚脚脖子骨折。由于两家是庄邻商量私了,他家付全部的医疗费,陪我去医院治疗,当时只垫付了1500元,并说所用的医疗费由他最后垫付,现在,我拿着近6000多元医疗费用单,到他家要求支付医疗费用,可他家当场反悔当初承诺的协议,只垫付当初的1500元,其余没有再支付任何费用。
我想问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走正规途径,官司胜算有多大?
注(1:当初在场的目击证人,怕得罪人不愿意出庭做证。
2:由于私了,所以没有报警,不能提供任何关于事故的照片和证据。
3:在之前垫付的1500元的医疗费用上,没有他的签名。
最后,我手里的仅有证据:
1:我看病的所有医疗费用单
2;事发当时,我家亲戚在场
3:当我要求他家支付剩下的医疗费用时,所录的对话。
希望您能给我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