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市开发区盐坨小学
2008年11月25日,鼓号队队员按盐坨小学教导员要求将号子送到中心小学本部,一行二十多人骑自行车去,因卢同学在骑自行车过程中被号子卡了一下而摔倒,当时膀子断了不能动了.无有老师送往医院救治.后来还是过路人打电话给予家长,及时赶来送往医院救治.在人民医院做了接骨手术.手术住院费花了一万多元。后来出院了..去学校问校长怎么处理手术住院费问题,校长说自己负责.还说学校没有责任....要不你去起诉好了..请问律师可以起诉吗?
注:有当时摔倒证人证词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 回复时间:2009-02-20 20:28:30 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的责任。属于学校的管理问题。另,可能学绞有人身意外的保险。 |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 回复时间:2009-02-18 15:48:54 可以起诉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