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县青口镇
尊敬的律师同志:
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请求你们帮忙解决。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包工头在我们村承包了建设水泥路的工程,当时让我帮忙找人干活,我总共找了20多个人,干了好几个月最后他不能给我们结算工资,所以我们20几个人就把那些劳动工具扣下说好给了工钱就还设备,可是他一直没有给钱,只是想要回他的东西,我们没有给,当时大家按照出工多少把东西分回去了。期间派出所的同志来我们这里调查是否有此事,还核实了东西的数量,当时我们就和民警说了东西是在这里但是没有工钱没法给东西,然后民警让我在设备清单上签字,我就签了,到现在也没法要回工资,可是年前包工头到法院告我,让我还他设备,赔偿他损失并且不承认欠薪。我现在该怎么办好?盼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