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东海
请问:我申请对被告人财产保全《暂时是申请其银行帐号》法院对我的申请费用怎么收?是按照最后我申请被告卡里的金额数为比例给法院吗?问题是现在我不知道被告其卡里有多少金额!怎么按比例给?我需要先把申请费用给法院吗?法院是以什么样的标准或者规定来收取申请费用?恳请专业律师为我解疑难。。。谢谢
董建淑律师 积分:1240 | 回复时间:2009-08-28 21:56:33 建议聘请当地律师介入代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张向东律师 积分:915 | 回复时间:2009-03-25 21:53:12 可向律师当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