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去港
我朋友(跟他朋友)在连云港打了一位学生,打的情况不是很严重,但他朋友抢了别人的手机,因被打对方家里有关系,他朋友被判了4年,还有一个自已自首被判两年多,我朋友事后走了都快一年了也没有事,但昨天被逮了进了看守所,他这也变成了刑事案件,想问下他还有不坐牢的机率吗?
李阳律师 积分:125 | 回复时间:2009-04-27 10:29:16 打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者聚众斗殴,其中有人抢劫,可以认定是共同犯罪,有可能作为从犯处理。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能性不大。 |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 回复时间:2009-04-07 11:27:44 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从犯要轻得多. |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 回复时间:2009-04-05 07:25:40 作为同案犯,肯定会坐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