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云港律师网,如果您还帐号?您可以 免费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本站的会员,您可以在此 会员登录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

公告:欢迎光临连云港律师网,请律师会员上传照片!
搜索: 您的位置主页 > 在线咨询 >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2009-04-04 13:27:00   咨询人:123456  浏览:3569  律师回复:3
事发地点:连去港
我朋友(跟他朋友)在连云港打了一位学生,打的情况不是很严重,但他朋友抢了别人的手机,因被打对方家里有关系,他朋友被判了4年,还有一个自已自首被判两年多,我朋友事后走了都快一年了也没有事,但昨天被逮了进了看守所,他这也变成了刑事案件,想问下他还有不坐牢的机率吗?
回复总数:3 律师回复

李阳律师
积分:125
回复时间:2009-04-27 10:29:16
打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者聚众斗殴,其中有人抢劫,可以认定是共同犯罪,有可能作为从犯处理。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能性不大。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回复时间:2009-04-07 11:27:44
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从犯要轻得多.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回复时间:2009-04-05 07:25:40
作为同案犯,肯定会坐牢的。
只有律师可以回复,请认真回复,回复内容代表你的水平和形象 发布回复
您不是律师会员或您未登陆,请登陆后回复!
本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