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市区
关与 孩子的
我与我前妻 协议离婚
孩子判给她的,由我每月付给她500元抚养费用,但是一直呆在我家里没有带走,由于对孩子感情的问题,孩子留下来了,我与她家人联系了,要求给我抚养费,女方现在离家找不到了,她的家人只有电话。地址也搬了。 现在是想要她们家按时给孩子抚养费用。协议离婚,这段时间已经有两年了,女方与女方父母一分钱没有给,也没来看过,也没有电话。不知道如何解决?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 回复时间:2009-04-07 11:24:05 要变更扶养权,且女方的父母无义务给扶养费.这种见不到人的官司不好打. |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 回复时间:2009-04-06 12:17:12 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有起诉女方,但女方如果找不着,就是打赢官司,也无法要到扶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