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江苏新沂双塘镇
我们村有一块农田,听说要建小区,建村部,那块地是原来分给各家各户的,今年听说要拿出来建小区和村部,但村里说没有相应的赔偿,也没有相应的地来补偿,就是征用了,什么也没有,说是原来合同上就有征用这一说,我想咨询一下真有这么一说吗,这个地一拿出去,我们家就少了2亩多,而且也不给补地。这是不是有点不公平,或是合同有问题。村里能这么做吗,而且建小区是卖给外边的。 上次律师回复该有补偿,但是我该到哪各部门找呢,如果找不行,我们该怎么起诉村里。怎么能让村里做到,公平,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