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新蒲
本人家里老母身体不好,有房产一处,经家里兄弟姐妹商量以后.决定谁抚养老母亲,房产以后就归谁,他们愿意自动放弃继承权利.会书写书面证据找律师或者去公正.房产现在不能转,只能等老母亲过世以后才转到名下.本人又怕家里这些人耍阴谋.但是老母亲身体情况不是太好 ,我们做为她的儿女决定的这个事情,在法律上能不能成立.?请律师给予回复谢谢!!!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 回复时间:2009-04-11 09:23:59 在具体操作时,可以让你的母亲作出意思表示,以遗赠附条件的形式来作出处理。将“尽职扶养”作为在你母亲“百年”后得到房屋的条件。房屋不过户。 |
张向东律师 积分:915 | 回复时间:2009-04-09 13:04:51 因为你母亲还在世,还未发生遗产继承事实。故你们单方面作出决定,并且未经你母亲同意,属于无处分权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