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区某酒店(亲朋酒店)
几名同事一起在酒店吃饭,其中2个人发生争执,在我出门时,甲向乙扔出一个酒瓶砸在我的脸上,导致我两枚牙齿受撞击碎裂,经过医疗诊断必须经过专业治疗予以拔除,同时花费医疗费用数千元。给我精神和经济都带来损失。
证据收集有:当场证人9人、碎齿若干以及当时去正规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书
调解未果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在调解中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除了赔负医疗费用外赔负精神损失(也就是针对断裂的两枚牙齿索取一定的赔偿)??
对类似的案例中是否有赔偿标准额可供参考?也就是一枚牙齿可以索赔多少?
申请伤害鉴定有时间要求吗??
按照轻伤鉴定标准中的2枚以上的这个标准,2牙齿枚算不算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