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海州
我父亲前年去世,留下一套房子,房产证是父亲名字,家里还有母亲,姐姐,和我,我们三人都同意把房子卖给我三爷(我父亲亲弟弟),母亲跟我住,请问需要办什么手续?是不是我们三人一同到房管处签字就可以把房子卖了?还是先由一人继承房子,办理过户,再由那个人把房子卖了呀?可不可以把房产直接继承给我三爷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侄儿呢,这个费用大概要多少钱呢
张向东律师 积分:915 | 回复时间:2008-07-11 15:24:06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应该是你、你母亲、你姐姐共同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再通过买卖协议把房屋出售。作为别人是不能取得法定继承权的。 |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 回复时间:2008-07-03 07:04:59 需要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致同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在协议中授权谁来办理房屋买卖事宜,经公证处公证后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