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唐李巷3#
我想咨询您一件事:今年于2009年7月17日,我在自己居住的家里,被5个人冲进屋里对我及家人进行了殴打,并且对我家的财物进行了大量损坏,事后双方均有部分受伤,但都不严重,目前这件事正处于派出所的调查、取证期间。我因此事损失了大约7000元人民币,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通过什么方法来依法使用我的公民合法权益,我可以以何种起诉方式。不吝回涵。
董建淑律师 积分:1240 | 回复时间:2009-08-20 14:52:21 建议律师介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
张向东律师 积分:915 | 回复时间:2009-08-14 10:19:55 你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侵害人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或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