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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前先装修,还能有违约金吗?

2010-02-05 17:33:13   咨询人:柠檬123  浏览:4084  律师回复:2
事发地点:海州光明小区二期
你好,我购买的新电光明小区的房子,按照合同应该于2009年7月30日交房,可是开发商拖延交房时间,到2010年2月2日才通知交房。因急用房,经过工地上一个负责人同意,用临时用电只装贴了瓷砖,临时用电就给掐了不给用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装修过。现去收房,开发商以已经装修了为理由,不给违约金。要拿房可以,但违约金不给。对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按照合同应该赔偿1万多元,我只装修了几天而且也没有装修好,这半年时间房子也没有给我钥匙,又凭什么不赔偿钱给我呢。现在开发商抓住你提前装修了,就默认是已经交房为理由,不给违约金。我能拿到违约金么?请给些建议,谢谢!
回复总数:2 律师回复

吉玉泉律师
积分:10
回复时间:2010-02-12 09:09:27
房屋交付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开发商交付所购房屋的钥匙,即将双方约定的房屋交由业主控制并使用.再则,房屋交付是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进行的,如果你只是通过工地负责人的关系进入约定购置的房屋从事装修,也不能视同为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交付行为,因此,开发商仅仅因为你从事了如你所述的装修行为而作为其如期交付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你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要求应当得到支持.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回复时间:2010-02-06 08:39:06
你好,开发商的观点是错误的,你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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