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刘圩
我方摩托三轮证件齐全·对方一无牌两轮摩托,任何证件都没有 事故是双方直行至十字路口·我方路口减速并鸣笛,对方未做任何反应,事故发生后对方受伤,我方打110.120送至医院,并未有重伤或者其他方面的伤害·住院几天后出院.农村道路未设有红绿灯。、
出院后我方邀请对方处理·对方给我的 答案是“人还没 好等好了再说”后连续2次和对方协商处理对方不予理睬或者还是老话·后事故组通知对方,对方并未做出明细答案·事故 发生时间拖至现在以有4多个月 ·
我相请问下我方能否起诉对方·要求处理·并付我方停车费·起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