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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2010-03-17 20:47:43   咨询人:zangxiuhu  浏览:1989  律师回复:1
事发地点:赣榆县欢墩镇
您好!
  我父亲在一当地的工厂干体力活,09年10月底左右干活时发生意外,右胳膊锁骨和腰部伤到了,卧床三个多月,现在胳膊只能抬起30度左右,依然不能干活。请问这能否认定为致残?因为是在当地农村,当时也没有什么劳动合同。
  现在希望通过法院解决,在连云港三人民医院做鉴定,可他们出的结果很不合实际情况,居然说胳膊可以正常活动,请问这该怎么办?
  期待您的回复!
回复总数:1 律师回复

董建淑律师
积分:1240
回复时间:2010-03-21 14:51:19
可以重新鉴定!!!收集劳动的证据,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向工厂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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