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新浦
我于05年交1200元到驾校学驾照(只开了收据),当年7月5号通过理论考试,驾校一直没有通知我去学习驾驶,(由于我长期出差,也忘了这个事情),这个月我过去看告知过期了,所有费用作废,学的话重新交钱,后来找了朋友说话,校方同意重新学的话可以少收300元,不学的话也不退,他们这样合理吗?
回复时间:2008-07-19 16:55:21 如果你与驾校之间有培训合同,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解决纠纷。 | |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 回复时间:2008-07-17 08:09:18 这样做不合理,你们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培训合同关系,在合同没有约定有效期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作废是一种违约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