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赣榆历庄岭南村
本人经中间人张某介绍在他村种的孙某土地2.5亩,现在已种花生(已出苗),村干部找到我说土地属于村里卖地已到期,要我交承包费,我找到孙某他说属于他应分的土地,他说没关系你尽管种,村里就不给种,他们两者间也不协商,村里就找我要承包费,我就找孙某,反正就这样搞僵 了。村里就找了拖拉机把已出苗的花生给耕了。就是说我的损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 回复时间:2010-05-19 10:53:56 同意郁律师的意见,但是要补充的是,你应当与你的上家签订书面合同。 |
郁翔律师 积分:455 | 回复时间:2010-05-16 14:01:07 无论你是否有权种植土地,但你对地上的花生享有所有权.村里以承包费不交为由将花生全部耕了,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要求对方赔偿. |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 回复时间:2010-05-11 06:30:34 村里采取的措施是违法的,你的损失应当得到赔偿,但此类案件法院很可能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