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市
我在一店门口捡到一条狗,当时和店主说了,如果有失主来找就和我联系。一星期后有人直接来我家找狗并报警了,经过失主提供的他家狗的资料照片和警方的调查,可以证实我捡到的这条狗并不是这位失主的。这种情况下警方是否可以对我进行罚款,如果是,罚款金额是多少?还有,警方在未调查清楚事实情况下向我索要一千块钱,并且未开立任何字据,是否属于违法?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 回复时间:2010-07-13 11:02:06 不用被罚,收钱不开收据本身就是违法的。 |
董建淑律师 积分:1240 | 回复时间:2010-06-13 07:44:05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如果你的狗是拣到的,没有拒不返还的行为,警方就不能对你罚款。公安罚款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你送达,钱款向指定银行交纳。警察直接收钱也不开票据是违法的。 |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 回复时间:2010-06-12 07:59:02 如果你的狗是拣到的,没有拒不返还的行为,警方就不能对你罚款。公安罚款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你送达,钱款向指定银行交纳。警察直接收钱也不开票据是违法的。 |
嵇丽律师 积分:1495 | 回复时间:2010-06-11 11:00:17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