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新浦区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骑电瓶车于四月底被汽车撞伤,造成右内踝骨折,首次手术放入两根钢钉,现在已有近100天了,现在脱拐走路瘸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等责任,对方参加的是交强险,首次手术后花费一万余元的医疗费。对方说除交强险赔付的以外,再赔付5000元,您觉得是不是太少了?我想做司法鉴定公了,但觉得又评不上残,是否还有必要做?司法鉴定的钱谁出呢?另外我撞伤时正值哺乳期,孩子当时五个月,因为手术停止哺乳,花费了很多钱买奶粉,我想能否得到奶粉补助?问题较多,麻烦您了。
梁剑律师 积分:60 | 回复时间:2010-08-23 15:28:10 你可以请律师帮助你。本人认为,司法鉴定是必要的,没有司法鉴定没有计算的标准与依据。 |